【招生公告】102學年度「東南亞語言文化學分學程」即日起開始報名!

外語學院外文中心自98學年度開始,特別針對本校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及在職專班開設「東南亞語言文化學程」,主要目的在配合本校國際化政策,並擴展本校學生多種語文學習環境,以增加學生未來就學與就業之競爭力。 本學程將開設越南文、泰文兩種語文課程,除基礎語言訓練外,更有東南亞歷史文化、經濟及法律等多元化並貼近實務面的內容,提供了完整的課程訓練。修習本學程成績優異者,將有機會至東南亞地區實習,或在畢業後赴東南亞國家就業。

歡迎積極進取、洞燭先機的同學申請修習本學分學程。

聯絡窗口:政治大學外語學院北區大學外文中心
聯絡人:梁毓莊 助理   (報名、公告)
電話:02-29393091#63019
E-mail:march@nccu.edu.tw

政治大學外文中心
聯絡人:蘇巧宜 助理 (開課、學分)
電話:02-29393091#62396
E-mail:ciaoyisu@nccu.edu.tw


申請說明

  1. 申請資格:全台各大專院校學士班及碩博班、在職專班之學生。

註:初選分發後,各科目之餘額將於加退選時開放給全校非本學程之學生,並可接受校際選課。

註:碩士班以上選修本學程之學生,其所獲學分不得被採計為畢業學分。

  1. 申請需繳交文件:

(1) 本學程申請表。

(2) 成績單:

—大學部大二以上及研究所學生須附101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大一新生須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或「指定科目考試」成績單影本乙份。

—研究所新生須附大學成績單影本乙份。

—國際交換學生如尚無101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則請附過去就讀之大學或高中的成績單影本乙份。

  1.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2年8月15日(星期四)止。
  2. 錄取公告:錄取名單將於102年8月22日(星期四)前公告於以下網頁,

不另行寄發電子郵件與書面通知:

政大外文中心網頁/最新消息  https://flc.nccu.edu.tw/

政大外國語文學院網頁   https://foreign.nccu.edu.tw/main.php

  1. 申請方式:請依循下列方式擇一即可。

(1) 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掃描檔(需附上個人照片、本人簽名,並填寫確實聯絡得上之email  address及電話),於102年8月15日前寄達右列電子信箱:march@nccu.edu.tw。

(2) 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以A4信封裝袋,封面請註明「東南亞語文學分學程申請表」,可親自遞交,或以掛號方式於102年8月15日前送達或寄達,地址如下:

11605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政治大學北區大學外文中心 (道藩樓320305室)
梁毓莊助理  收

  1. 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1) 限選一種語言,不得同時勾選2種。

(2) 學分認定規定:

曾修習本校開設之「越南文(一)」課程一學年,且成績及格者,其學分可獲認定為本學程之「初級越語(一)」三學分及「初級越語(二)」三學分,共計六學分。

曾修習本校開設之「泰文(一)」課程一學年,且成績及格者,其學分可獲認定為本學程之「初級泰語(一)」三學分及「初級泰語(二)」三學分,共計六學分。

獲得認定之學分可計算於20學分中。

請於申請表中填明「原修習之科目名稱、學分數」,及「擬申請認定之本學程科目名稱、學分數」。

  1. 跳修規定:(跳修學分不計入20學分中)

依政大外語學院第二外文跳修辦法第4條規定,限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一週內至外文中心辦公室辦理申請。

跳修「初級越語(一)、(二)」或「初級泰語(一)、(二)」者,須改選本學程語種之第一年、第二年選修課6學分以補足之。

  1. 修習科目一覽表:

(1) 本學程自九十八學年度起開始實施;應修總學分為 20學分,包含必修 16 學分,選修4學分。

(2) 本學程學分認定上限為6學分(必修課);

(3) 本學程課程無先修科目限制者,修習年別可依個人狀況調整;

(4) 本學分學程各科目由外文中心逐年開課,開課科目及學分數詳如附表,請以本校各學期選課公告之科目為準。(申請通過者須配合開課時間選課)

學程說明及開課清單

學程施行細則

102學年學程申請表

校際選課申請書

102學年學程開課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