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年外語學院菁英培育計畫延長至6月17日開放申請
~申請須知~
本計畫每年度下學期開放外語學院大學部一年級學生申請。入選為本計畫之學生,在畢業前需符合以下條件,並於菁英培育計畫手冊記錄之,方能於畢業時取得本院所頒發菁英榮譽證書之資格:
一、每學期成績維持班排名前百分之20以內,操行及必修體育課皆維持80分以上。每學期於開學後一個月內請攜帶手冊至外語學院檢核成績。
(重要說明:歐洲語文學系之認定標準為當語組之百分之20以內)
(重要說明:歐洲語文學系之認定標準為當語組之百分之20以內)
二、修習本計畫核心課程至少三門:文學作品讀法、語言學概論、文化研究概論、翻譯理論概論。與每學期班級排名、操行及必修體育課一併檢核。
三、在學期間至少出國修讀、見習或交換一學期,於返國後一個月內至外語學院檢核。
四、通過雙外語檢定:符合所屬學系之主修外語CEFR C1以上,另擇第二外語B2以上之標準。請將成績單掃瞄檔來信確認通過後再親至外語學院檢核。
五、詳實記錄國內外志工活動、藝文活動等之參與情形,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至外語學院檢核。
六、撰寫榮譽畢業論文或參與任何足以展現個人才能之展演活動,於畢業前至外語學院檢核。
七、104學年度申請日期:105年3月14日至6月17日,請備妥申請表與成績單正本、班級排名表、其他相關文件等親送至外國語文學院施漢妤助教收(信箱 hyshih@nccu.edu.tw 分機62743)。八、未符合以上條件者,每年嚴格淘汰,並從當年符合條件但未獲錄取之學生中排序遞補。
※本計畫為首年度試行,若有未盡事宜,敬請不吝告知,本院保有調整計畫內容與檢核方式之權限。
※相關資訊&表格下載:請見本計畫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