菁英計畫

~緣起~

外國語文學院的傳統任務總被認為是為國家社會的各個領域培育外語人才,因此之故,「外語學院」(而非「外文學院」)經常成為「外國語文學院」的簡稱,但是這個簡稱也使得外國語文學院的語文教育被冠上了只具工具性功能的污名。在此情形下外國語文學院似乎只是為了服務大學其他「專業」學院而存在,結果其應有的學術獨立性和重要性也自然遭受到誤解或岐視。

其實外國語文學院應該從「外國語–文學院」的角度來考量。這個認知意味著外國語文學院的功能和目的和文學院是相近的;我們在語言、文學、歷史、哲學、文化等領域一方面進行本體的研究而另一方面同時也完成實務的訓練,只不過我等學習的對象是語言及/即文化的他者,而同時也必須從事他者和自我的不斷比較和溝通。為了達成外國語文學院對學術真理的追求和外國語文人才培育的崇高理想,本院推動「外國語文菁英培育計畫」,希望藉此強化學生對外國語文的全方位學習,提升學生的自信心與榮譽感,要求學生在德、智、體、群、美上皆有均衡且優異的表現。本院大一學生凡符合遴選標準者,從大二開始經由選拔進入本菁英計畫,若在未來三年能持續保持菁英學生的身分,本院在其畢業時將授予最高榮譽summa cum laude的證書,頒發菁英獎章,並將其優異事蹟永久記錄在本院之官網上。

普羅教育讓一般人獲得現代人應備的基本知識和人格修養,但菁英教育之目的則是拔擢可造英才,施以嚴格訓練,俾使其能成為各領域的領導者。外國語文菁英教育正是為了能替國家社會培育出類拔萃的人才才具有其實行的意義。政治大學外國語文學院自詡為本國外國語文教育之領頭羊,而本院師生皆為一時之英才俊彥,因此在承擔菁英教育之重任一事上,我們責無旁貸。個人深盼此菁英培育計畫之落實能激發學生的上進之心和老師的教育熱忱,讓本院實實在在,名符其實的成為中華民國外國語文教育的重鎮。

張上冠
國立政治大學外國語文學院院長
2015/10/25

~申請須知~

本計畫每年度下學期開放外語學院大學部一年級學生申請。入選為本計畫之學生,在畢業前需符合以下條件,並於菁英培育計畫手冊記錄之,方能於畢業時取得本院所頒發菁英榮譽證書之資格:

一、每學期成績維持班排名前百分之20以內,操行及必修體育課皆維持80分以上。每學期於開學後一個月內請攜帶手冊至外語學院檢核成績。(重要說明:歐洲語文學系之認定標準為當語組之百分之20以內)

二、修習本計畫核心課程至少三門:文學作品讀法、語言學概論、文化研究概論、翻譯理論概論。與每學期班級排名、操行及必修體育課一併檢核。

三、在學期間至少出國修讀、見習或交換一學期,於返國後一個月內至外語學院檢核。

四、通過雙外語檢定:符合所屬學系之主修外語CEFR C1以上,另擇第二外語B2以上之標準。請將成績單掃瞄檔來信確認通過後再親至外語學院檢核。

五、詳實記錄國內外志工活動、藝文活動等之參與情形,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至外語學院檢核。

六、撰寫榮譽畢業論文或參與任何足以展現個人才能之展演活動,於畢業前至外語學院檢核。

七、104學年度申請日期:105年3月14日至6月17日,請備妥申請表與成績單正本、班級排名表、其他相關文件等親送至外國語文學院施漢妤助教收(信箱hyshih@nccu.edu.tw分機62743)。

八、未符合以上條件者,每年嚴格淘汰,並從當年符合條件但未獲錄取之學生中排序遞補。

※本計畫為首年度試行,若有未盡事宜,敬請不吝告知,本院保有調整計畫內容與檢核方式之權限。

~相關資訊&表格下載~

104學年度國立政治大學外語學院菁英培育計畫申請表(開放申請日期:105年3月14日至6月17日)
國立政治大學外國語文學院菁英培育計畫施行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