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公告】103學年度「東南亞語文學分學程」即日起開始報名!

外語學院外文中心自98學年度開始,特別針對本校大學部、碩士班、博士班及在職專班開設「東南亞語言文化學程」,主要目的在配合本校國際化政策,並擴展本校學生多種語文學習環境,以增加學生未來就學與就業之競爭力。本學程將開設越南文、泰文兩種語文課程,除基礎語言訓練外,更有東南亞歷史文化、經濟及法律等多元化並貼近實務面的內容,提供了完整的課程訓練。修習本學程成績優異者,將有機會至東南亞地區實習,或在畢業後赴東南亞國家就業。

歡迎同學申請修習本學分學程!

【聯絡窗口】
政治大學外語學院北區大學外文中心
聯絡人:梁毓莊 助理   (報名、公告)
電話:02-29393091#63019
E-mail:march@nccu.edu.tw

政治大學外文中心
聯絡人:曾昭榕 助理 (開課、學分)
電話:02-29393091#62396
E-mail: joyceflc@ncc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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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說明

1. 申請資格:
全台各大專院校學士班及碩博班、在職專班之學生。

註:初選分發後,各科目之餘額將於加退選時開放給全校非本學程之學生,並可接受校際選課。
註:碩士班以上選修本學程之學生,其所獲學分不得被採計為畢業學分。
2. 申請需繳交文件:
    (1) 本學程申請表。
(2) 成績單:
—大學部大二以上及研究所學生須附102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正本。
—大一新生須附「大學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單或「指定科目考試」成績單影本乙份。
—研究所新生須附大學成績單影本乙份。
—國際交換學生如尚無102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則請附過去就讀之大學或高中的成績單影本乙份。
3.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3年8月13日(星期三)止。
4. 錄取公告
錄取名單將於103821日(星期四)前公告於以下網頁,不另行寄發電子郵件與書面通知:
政大校園公告                           http://www.nccu.edu.tw/ann/
政大外文中心網頁/最新消息      http://flc.nccu.edu.tw/
政大外國語文學院網頁               https://www.foreign.nccu.edu.tw/main.php
5. 申請方式:
(1)    以電子郵件的方式將申請表及相關文件電子掃描檔(需附親筆簽名之申請表,並填寫確實聯絡得上之Email及電話),於103813日前寄達右列電子信箱:flec@nccu.edu.tw
(2)    申請表及相關文件以A4信封裝袋,封面請註明「東南亞語文學分學程申請表」,可親自遞交,或以掛號方式於103813日前送達寄達,地址如下:
11605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政治大學北區大學外文中心 (道藩樓320305室)
梁毓莊助理  收
6. 申請表填寫注意事項:
(1) 限選一種語言,不得同時勾選2種。
(2) 學分認定規定:
曾修習本學程所列之科目,且成績及格者,可於申請表中填明「原修習之科目名稱、科目代碼、修讀學期、學分數」,俟學程修讀申請通過後,所申請認定之科目及學分可計算於20學分中。
7. 跳修規定:(跳修學分不計入20學分中)
依政大外語學院第二外文跳修辦法(詳第附件一學程申請說明之【附錄】)第4條規定,限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一週內至外文中心辦公室辦理申請。
跳修「大學外文(一)、(二):越南文」或「大學外文(一)、(二):泰語」者,須改選本學程語種之第一年、第二年選修課6學分以補足之。
8. 修習科目一覽表:
(1)    本學程自九十八學年度起開始實施;應修總學分為 20學分,包含必修 16 學分,選修4學分。
(2)    學生若在本校其他系所或他校修習與本學程相關之科目,且成績及格者,得檢具該科目之教學大綱、成績證明等資料,向外文中心申請學分採計。審核通過後,始得採計為本學程學分。以此方式採計之學分數不得超過六學分。已申請抵免通過之學分不在此計。
(3)    本學分學程各科目由外文中心開課,103學年開課科目及學分數詳如附件一學程申請說明之附表。(申請通過者須配合開課時間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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