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資格:本校升大二(含)以上學生。
2. 申請繳交文件:
(1).本學程申請表乙份(依規定格式)。
(2).學年成績單正本(升大二同學請附大一上學期之成績單)。
(3).班級排名表。
(3).研究所學生須附入學成績影本或學年成績單正本。
*本學程僅接受書面申請。
*施行細則、採計科目一覽表與申請表於本網站皆可查詢及下載。
*申請時間:102年5月29日起至102年7月1日止。
*申請文件(含申請表、學年成績單正本以及班級排名表)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至12:00、13:30至17:00)親自送交至外語學院辦公室(道藩樓3樓)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以下地址(以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翻譯與跨文化學分學程申請表」):116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國立政治大學外語學院 楊婷婷 收。
3. 本學程每學年共招收25名,採隨班附讀方式,由本學程委員會擇優錄取。請自行上網選課,相關選課問題請洽各開課單位。錄取名單將於102年7月31日以前於外語學院網站上公布,並以email寄發錄取通知。
4. 學程與開課規畫:
(1) 本學程課程主要由外語學院開設,開放全校學生選修。
(2) 學士班學生選修,依開課系所規定繳交相關費用;碩士班、博士班應依規定繳交學分費。
(3) 本學程分兩類課程(翻譯領域課程及跨文化領域課程),共須修習20學分。
a.必修,共 6 學分。(「翻譯理論概論」與「文化研究概論」)
b.選修,共 14 學分。
*「翻譯領域」與「跨文化領域」中至少各選一門課。
*「跨文化領域」課程共分成五類,本領域修習之課程類別不限,惟不得僅限於一個語種。
*本學程採計科目一覽表請見下方附件。
5. 大學畢業前修畢本學程20學分,且通過本校外語畢業標準之學生,始可獲本校授予「翻譯與跨文化學分學程」證明。如於畢業時未修滿全部學程學分,則已修習之學分可計入本校畢業學分。
6. 申請者若於101學年以前修過本學程所列之翻譯領域、跨文化領域等相關課程且成績及格者,其學分可予以追認。
7. 本學程各學年開課情形詳見「全校課程查詢」系統。
8. 本學程相關訊息洽詢外語學院:
承辦人:邱相萓 助教
E-mail: hsiangyi@nccu.edu.tw
電話:02-2939-3091分機6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