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傳播第二專長學程
修習科目表依各年度更新於網頁下新增,最新版本請拉至網頁最底,依修讀年度適用。
說明:配合傳播學院修訂大一大二不分系課程,修訂學分學程細則第四條「傳播學院開設課程」科目表。
110年度起新版修習科目表:
外國語文領域課程(由外語學院開設) - 1.德文
2.法文
3.西班牙文
4.日文
5.韓文
6.英文(「大學英文(一)」、「大學英文(二)」除外)
7.阿拉伯文
8.土耳其文
9.俄文
10.越南文
11.波蘭文
12.捷克文
13.泰文
14.相關文學文化課程 - *以上13種語言擇一修習,並須加修該語言之相關文學文化課程。
*總共須修習至少12學分。
*已修過之相同課程可用以抵免學分。
傳播領域課程(由傳播學院開設) -
1. 傳播概論
2. 傳播與社會
3. 跨媒體識讀
4. 傳播法規與倫理
5. 現代文選
6. 新傳播科技
7. 影像概論
8. 傳播與當代思潮以上各科至少須修習12學分,已修過之相同課程可用以抵免學分。
*以上各科至少須修習12學分。
*已修過之相同課程可用以抵免學分。
新版修習科目表:
外國語文領域課程(由外語學院開設) - 1.德文
2.法文
3.西班牙文
4.日文
5.韓文
6.英文(「大學英文(一)」、「大學英文(二)」除外)
7.阿拉伯文
8.土耳其文
9.俄文
10.越南文
11.波蘭文
12.捷克文
13.泰文
14.相關文學文化課程 - *以上13種語言擇一修習,並須加修該語言之相關文學文化課程。
*總共須修習至少12學分。
*已修過之相同課程可用以抵免學分。
傳播領域課程(由傳播學院開設) -
1.傳播導論
2.傳播與社會
3.跨媒體識讀
4.傳播科技與日常生活
5.傳播倫理與法規
6.現代文選(傳播經典選讀)
7.傳播與科技
8.影像概論
9.本院開設之「人文類」或「社會類」通識課程 -
*以上各科至少須修習12學分。
*已修過之相同課程可用以抵免學分。
舊版修習科目表:
外國語文領域課程(由外語學院開設) - 1.德文
2.法文
3.西班牙文
4.日文
5.韓文
6.英文(「大學英文(一)」、「大學英文(二)」除外)
7.阿拉伯文
8.土耳其文
9.俄文
10.越南文
11.相關文學文化課程 - *以上10種語言擇一修習,並須加修該語言之相關文學文化課程。
*總共須修習至少12學分。
*已修過之相同課程可用以抵免學分。
傳播領域課程(由傳播學院開設) -
1. 傳播與社會
2. 傳播敘事
3. 傳播英文
4. 人類傳播
5. 本院開設之「人文類」或「社會類」通識課程 -
*以上10科須修習至少12學分。
*已修過之相同課程可用以抵免學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