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外語學院「鼓勵學生參與國際事務獎助金」開放申請

一、本獎助金係配合國合處經費實施,赴中國、香港、澳門等地恕無法補助。有意申請113年度獎助金者(總獎金6.8萬元整),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13日(五)前備妥應繳資料後送至院辦公室(道藩樓3樓311室)。

二、本年度獎助金補助對象限於113年1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返國之在學學生。申請前,請確認於本校出納組留有金融帳戶。

三、每人每年限申請乙案,本院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獲獎名單訂於113年10月底前以Email方式通知受獎人,並公佈於本院網頁。

四、申請文件:
1.申請表
2.施行辦法

五、聯絡人:林先生 #62743

六、備註:應繳資料包括但不限於
1.參與國際事務獎助金申請表;
1-1.國際會議發表論文:請提交論文摘要、會議議程;
1-2.交換生:請提交交換學校核發之成績單或修課證明;
1-3.短期研習:請提交交換學校核發之成績單或研習證明;
1-4.海外實習、國際志工、國際競賽:請提供主辦單位核發之參與證明或出席證明。
1-5.其他活動:請提供可資證明參與國際事務之文件。